原标题:身份证丢失 9月份开始可省内异地补办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从下个月开始,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的跨市异地办理。即本省户籍人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市居住、就业、就学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时,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就近到居住地公安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申请办理,不需再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据了解,本次改革只针对在安徽省登记的常住户口,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市居住、就业、就学的人员。如果是本省户籍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或因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住址等信息变更后需要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还是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申请人可以持居民户口簿或本人居住证、驾驶证、社保卡、学生证等带照片的有效证件之一,就近到公安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提出异地办理申请。异地受理公安机关负责受理申请、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符合办理条件的,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进行确认无误后,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信息、指纹信息,打印《安徽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确认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并收取证件工本费。从异地公安机关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