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老师做微商后,朋友圈添加孩子家长,卖的大部分都是童装,这样的行为对于一个老师来讲真的好吗?”近日,陕西汉中市一论坛有网友爆料称,孩子在汉台区秦峰幼儿园上学,班级老师通过网上圈卖童装,并称买了她东西的家长可以获赠孩子在幼儿园的生活照。(11月5日《华商报》)
幼师和学生家长理应是一种非功利的社会关系,“幼师卖童装”则是一种市场化的利益关系;将管理服务对象异化为顾客,在本质上是一种角色越位——幼师和微商有着截然不同的角色规范,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出现,不可避免会出现角色冲突。“幼师卖童装”不仅切割了社会信任,也损伤了教师的职业形象和社会认同。
和一般的商品买卖不同,“幼师卖童装”不是纯粹的市场交易,而是一种社会交换。作为商家的幼师和作为顾客的学生家长是一种特殊的关系,幼师凭借身份优势和教育特权来向学生家长售卖商品,说到底是对师生关系、家校关系的过度开发和无节制的竭泽而渔。
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和激励举措,“幼师卖童装”给予购买商品的家长几张孩子在幼儿园的生活照。这种对学生区别对待的做法,既背离了教育公平,也是一种公私不分:幼师在工作时间做着关乎个人利益的私事,难免会让公众担心这样的幼师能否全身心教书育人。
不论是“幼师卖童装”,还是“班主任向家长借贷”,教育从业者上演“变形记”,既有主观上的精神坐标迷失的因素,也和坚硬现实的挤压有关。在经济因素不断嵌入日常生活的今天,教师也和普通劳动者一样,面临着沉重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当教师基本的职业体面和尊严得不到维护,他们难免会剑走偏锋,将“希望的稻草”投向管理服务对象。
著名教育家夏丏尊先生曾说,“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一个好老师,既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也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可是,教师也不是孤立的社会存在,他们也会有“后顾之忧”。在当下,“很多地方做教师还比较清苦,特别是农村基层小学教师很辛苦,收入偏低,物质生活比较贫乏,有些家庭负担较重的老师生活还比较困难”。改善教师的生存生态,为他们排忧解难,才能让他们轻装上阵,将更多的爱心和责任心投入到孩子身上。
“幼师卖童装”在这家私立幼儿园上演,也从侧面反映了幼儿教育社会化、市场化过程中的“野蛮生长”。幼师要增强“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职业精神,拨亮教育这盏希望之灯,为孩子照亮前进的道路。只有改善教师生存生态、加强教育管理、提升教师师德三管齐下,“幼师卖童装”的角色越位和公私混淆才不会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