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中旬开始,我市对目前还达不到餐饮服务许可标准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经过现场检查和考核,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小微餐饮经营单位将取得一张登记凭证。11月27日,我市首张《小微餐饮登记凭证》发放,预计年底之前,市区将有500余家小微餐饮店将持证经营。
27日上午10点,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雷池路上的一家土菜馆,饭店负责人王明珠早早地等待在店内。记者看到,只有58平方米的饭店内环境干净整洁,桌椅杂物摆放整齐,一面玻璃墙能直接看到厨房。执法人员现场对照《小微餐饮登记管理现场检查基本要求》,再次对该饭店内的功能划分、消毒保洁措施、食品贮存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经过执法人员的细致核查,该饭店的各项检查项目均达到小微餐饮登记凭证的标准。随即,执法人员将我市第一张《小微餐饮登记凭证》发放给了王明珠。据了解,今年9月份,王明珠才接手这家小饭店,之前是家庭主妇的她,经营起饭店来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既然顾客到我这里来吃饭,我希望给予他们就像坐在家里吃饭一样的环境和安全。”王明珠表示。
“当前,小微餐饮店量多分散,无证经营比例较高,将小微餐饮店纳入登记管理是必要举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登记凭证的有效期为两年,在此期间,有关监管部门将引导这些小微餐饮店逐步加大投入和改造,尽快达到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条件,最终目的就是让所有的小微餐饮店都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记者了解到,小微餐饮单位能够取得登记凭证的基本条件包括店内应配备有效的冷藏、采光、照明、防蝇、防尘、防鼠、处理废水、存放垃圾或废弃物的容器、设施;有固定加工经营场所且应设在室内,操作间内不得设置卫生间;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等。预计年内市区范围将发放500余张小餐饮登记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