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对当地一名律师作出了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决定,原因是该律师在庄严的法庭上,公然口骂脏话,甚至扬言打人,致开庭中断。
据了解,被罚款人叫王某系安庆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今年3月14日上午,宜秀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安庆市宜秀区一村民组诉被告宜秀区林业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当被告委托代理人对原告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时,原告委托代理人王某突然情绪激动,多次采用污言秽语对其人身进行辱骂,并扬言恐吓,欲对其进行殴打。据法官介绍,辱骂的语言是骂娘的脏话。
审判长当庭敲击法槌予以制止,并予以训诫。然而,王某在后续庭审中,又一次辱骂被告委托代理人,审判长再次敲击法槌并下庭予以制止,同时,通知法警予以协助,致开庭中断而无法顺利进行。
鉴于王某的行为已严重妨害了诉讼,造成恶劣影响,宜秀区法院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作出对王某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决定。王某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目前,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复议决定:驳回王某的复议申请。据悉,针对律师违反法庭纪律、妨害诉讼的行为作出如此处罚,在该院审判史上尚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