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在省内部分地区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了抽样检验,抽验出不合格中西药制剂药品33批次,假冒药品8批次。
此次受检的8批次经营或使用假冒药品单位分布在南平和泉州,都是中药饮片,全部来自安徽药企。比如,由安徽嘉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干石斛被检测出性状不合格,提供单位为福建省民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建瓯中山分店;比如,由安徽人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风藤被检测出性状不合格,受检单位为泉州含德医药有限公司。这8批次假冒药品中,有3批次来自亳州市贡药饮片厂,2批次来自亳州市中药饮片厂。
抽验的中西药制剂33批次不合格药品单位中,不乏国药控股公司。比如,由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娃娃宁被抽检出水分不合格,由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皂角刺被检测出性状不合格,受检单位均为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不合格多因剂量等因素不符合生产标准导致。”福建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解释。
福建全省各级食药监管理部门已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相关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查处。记者获悉,对于不合格药品的单位,给予没收和高于销售价格的1到3倍进行处罚,对于经营或使用假冒药品的单位,给予没收和高于销售价格的3到5倍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