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装修网

400-680-0011

装饰公司

  • 装饰公司
  • 家居建材
  • 设计师
  • 工长工人
  • 效果图
  • 搜文章
  • 搜产品
  • 搜视频
如何挑选装修公司,大数据来帮你!

门面房租赁到期新房主收房 却要求补偿“转让费”

来自:安庆晚报日期:2016-08-03 16:25:18
租客与租客间产生的“转让费”,在没有与业主约定的条件下,退房时不得要求补偿。如拒不退房,业主可通过有关部门协商解决,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今年3月,李先生在潜山县城购买了一间二手门面房。当时在看房时,租客的租期已到,同意搬离,我遂与房主办理了过户手续。后来这名承租人称,之前,他从上家租客那里租赁这间门面房时,花了3万元转让费,要求我补偿其3万元转让费,才同意搬离,否则拒绝腾房。出现这种情况,该咋办?

对于李先生的遭遇,我们咨询了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张金金律师。张律师表示,这要看有没有合同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如果没有合同,纯粹是租客之间私自协商的,这名租客要求李先生补偿“转让费用”没有法律依据。“建议李先生通过有关部门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付玉)

上述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装一网意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推荐
如何挑选装修公司,大数据来帮你!

免费设计在线报价

结合当地市场,大数据实时分析计算

手机版

小程序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