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棚户区改造非农户口拆迁安置问题,近日安庆官方就该问题回复了网友的提问。
【网友提问】非农户口拆迁安置问题:
市政府领导:
我爱人原来是白泽乡的。户口是93年买的非农户口。98结婚。户口现在已经转到菱北派出所。现在有住房80平方。我们有二个小孩9岁(双胞胎)。原户口所在地要拆迁。(现在还没有开始)。请问领导。像我爱人在拆迁的时候怎样安置。目前是什么政策。谢谢领导。
【官方回复】中共宜秀区委办公室
网友,您好:
根据你所述情况,就目前政策,应当安置人口可参照市政府80号令第二十五条第(五)点规定执行:户口原在拆迁地,农转非后仍在被拆迁房屋常住生活的(含其非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具体情况应依据具体征迁项目启动时,所需提供的详细资料以公安系统认证为主。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