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备受关注的《关于安庆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正式公布,对义务教育阶段报名程序、特殊群体入学问题等涉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方面面的问题都作了详细说明,并对规范招生行为等方面作了严格要求。
城区小学报名时间为8月16日至17日
今年秋季学期,只要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小朋友就可以就近上小学啦!
安庆城区小学新生统一报名时间为8月16日至17日。各县(市)小学新生报名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实施意见要求,各校原则上不接受未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若学位有空余,按出生日期排序适当放宽入学年龄,并要在校内将此类学生名单公示一周,但不得接收2012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应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书面申请。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公布的学区范围招生,不得拒收学区内适龄儿童上学,各班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
2018年市区初中新生招生由各初中按公布的学区和招生计划直接招生。小学毕业生所在小学要通知学生家长根据公布的市区各初中学区范围,于7月12日至13日持小学学生学籍表、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直接到对应的学区学校报名登记。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各招生学校要根据各自的学区招生范围和招生原则组织登记、审核,同时现场校验报名材料原件。各校应严格依据各地制定的实际常住地认定办法,在确保班额不超过50人的前提下,按顺序接收学生,并于7月23日至25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三天。
市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组成审核组对各初中上报的拟录取学生名单的材料原件进行集中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即批准的新生录取表)下达学校。8月3日,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城区初中学校集中办理学籍审批手续。各学校依据审批的录取表,于8月6日至8日集中发放入学通知书到小学毕业生所在学校。
民办学校招生方面,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入学的市区小学毕业生,持所在小学盖章的学生学籍表,直接到民办初中报名,每生限报一所民办学校。市区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7日。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直接予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在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于7月8日上午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按计划录取新生。
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实施意见还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少年和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及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等四类特殊群体入学做出了详细说明。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方面,今年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在市区入读初中的,持小学毕业生学籍表,依据《安庆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实际常住地认定暂行办法》确定入学学校。
留守儿童少年和贫困家庭儿童入学方面,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实行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加强留守儿童接受教育的全程管理。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对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的适龄儿童少年,要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每一个贫困家庭儿童不因贫失学。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方面,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三残”适龄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提高招生能力;推进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接受义务教育;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入学方面,安庆户口在外地就读小学,需要回户籍地入读初中的,持小学毕业生学籍表,依据各地制定的常住地认定办法确定入学学校。安庆市区按《安庆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实际常住地认定暂行办法》进行认定。
今年起小学一年级班额不得超过45人
实施意见要求,公办学校应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招生原则,民办学校要按照免试、自愿、按计划的原则招生。各校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严禁通过考试、测试进行招生,严禁通过培训机构等搞变相招生考试、测试,严禁未经省教育厅批准招收特长生。
根据2018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工作取得更大进展的要求,今年秋学期起,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凡存在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必须通过多种途径妥善解决。
各县(市、区)要按照均衡配备教师、均衡分配班级人数的原则,在起始年级全面施行均衡分班,分班结果一经确定,及时向全体学生家长公开,原则上不再进行任何调整。各地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所属热点学校均衡分班情况进行督查。
招生工作关乎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今年我市继续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招生前和招生期间重要时段、重点环节,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强化对招生全过程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学校在全市通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于民办学校,还将视情节给予调减下年度招生计划、年检不合格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