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2018年修改)方案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原则予以通过。在此之前,安徽省也已批复同意我市开展总规修改工作,并通过了省住建厅组织召开的总规修改专家审查会。安庆2030(2018年修改)城市总规修改原则是“共抓长江大保护,水清岸绿产业优”和“五个不变”;修改的主要内容则包括三个方面。
《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自2012年2月省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在指导安庆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安庆市建立城市规划动态维护机制,组织展开了城市总体规划阶段性实施评估,市政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情况以及近期安庆城市发展的迫切需求,提出了适时修改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此次城市总规修改原则是“共抓长江大保护,水清岸绿产业优”和“五个不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讲话精神及安徽省委关于“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的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为目标,大力度、实举措、真落实,构建起生态系统稳定、环境质量优良、资源利用高效的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体系。
“五个不变”则是:年限不变,不改变现行总体规划年限;规模不变,不突破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总量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总量,重点解决城市部分用地调减与漂移问题;绿量不变,严守生态底线,确保绿量只增不减,突出绿色增长根本导向不动摇;发展战略不变,城市发展目标、功能定位、政策措施等纲领性内容保持不变;发展方向不变,发展重点、空间结构、拓展方向等框架性内容不变。
据介绍,2018年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在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任务上,落实建设水清岸绿产业优的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总体要求,谋划沿江污染性工业企业搬迁,取消不合规码头,优化沿江空间,调整总面积1.2平方公里;根据环保部门精准界定的石化安全卫生防护带范围,石化特别政策区规模缩减77公顷;充分对接生态红线相关要求,衔接安庆市生态网络规划。落实安庆市“一湖九河”等项目,对未来重点发展片区进行优化,实现安庆中心城区蓝绿空间双增。
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加强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衔接上,解决总规、现状建设与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冲突问题。按照等量调入调出原则,主要调入地块3个,调入面积5.6平方公里;主要调出地块3个,调出面积5.6平方公里,保持中心城区180平方公里城市建设规模不变。
此外,在落实省市重大发展决策新要求上,实现产业空间总体“三增一优”,为新动能发展创造条件、留出空间,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规划新增产业用地3.1平方公里,重点集中在北部新城、高新区及机场片区;落实中央加快商业地产去库存的要求,本次总规修改减少商业总体规模,降低0.37平方公里。规划重点减少北部新城、高新区商业用地规模,优化商业用地布局;优化三大设施布局,为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设施发展留出空间,提升城市品质与活力,激发城市内生动力。本次规划在设施总体规模基本保持持平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设施空间布局,促进设施共享的均衡性;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落实道路交通、民生工程及重大公共设施等公共性的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