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纸加胶水成了遮挡车牌“工具”
10月3日7时许,一名江苏驾驶人江某用广告纸加胶水的方式,为使自己的爱车免遭电子监控的抓拍,而将车牌遮挡住。当时正值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期间,安庆交警高速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发现该车辆违法停车后,立刻上前查看,发现前后车牌均有一个字母被一张广告纸粘上,且驾驶员独自一人在车内酣睡。
民警将该车遮挡号牌和违法停车的行为摄录取证后,将车内驾驶员叫醒。被查后,驾驶员坦言,为号牌粘上广告纸,是为了躲避电子眼抓拍。停在路上休息,是由于连夜赶路困倦。民警指出驾驶员的三项严重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了处理: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罚款200元,记12分;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罚款200元,记6分;疲劳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合并给予处以罚款600元、驾驶证记18分的处罚。
发生追尾后司机站在路中间争论
10月6日10时,在合安高速上行线97km处,三辆正在行驶的车辆发生刮擦和追尾事故,巡逻至此的民警及时处理了这起事故,并追究了站在路中间争论的驾驶员的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10时许,正值高峰时段,安庆交警高速三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巡逻至合安高速97km处时,发现前方三、四百米的道路通行缓慢,车流排起了长龙,大部门车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向前行驶,民警随即拉响警报,赶到该路段出现拥堵的地点。而当民警驾车赶到现场时,发现是三辆车发生追尾后,悉数司乘人员没有及时撤离高速路中间,反而一一下车,站在左侧超车道上争执到底是谁不对,造成交通暂时拥堵,影响公路安全畅通。
民警在固定证据后,迅速利用锥形筒封闭右侧应急车道,要求能移动的车开到设置的安全区域中来,恢复道路通行。通过三方当事人叙述及其车辆碰撞的痕迹,民警在认定完事故责任的同时,追究了由于个人的行为导致道路出现拥堵的违法行为,对第一辆、第二辆车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无良司机甩客 男子高速暴走
10月7日16时许,民警巡逻到沪渝高速往安庆方向567km处时,见高速路肩上有一名男青年在雨中行走,民警停车询问得知,该青年是鄂州人,今年32岁,目前在安庆新体育馆附近工地做钢钎架子工。他乘坐鄂州开往上海的长途客车来安庆,没想到客车不到安庆,司机就把他丢在了怀宁鸽子墩立交桥上,因在桥上无法乘车,男子只好沿着高速公路往安庆方向行走,已经走了8公里。民警在了解情况后,驱车将其送到安庆北高速道口,送上开往安庆东部新城的某工地上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