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红梅和章红琴系姊妹关系。两人自小感情就非常好。结婚后,两人竟然又嫁到同一个村,关系就更加亲密。2015年5月11日上午8点多,刚吃过早饭的章红梅便想着去看望妹妹,在章红琴家的厨房里两人亲密聊着天。想着妹妹今年刚新建了房屋,作为姐姐理所当然认为要出一份力,于是章红梅从口袋里掏出准备好的礼金送给妹妹,岂料妹妹章红琴推辞不收,说姐姐家的日子并不宽裕,姐妹俩不需要客套,姐姐有这份心意,妹妹领到了,至于礼金就不需要了,倔强的姐姐章红梅坚持要送,并故作生气状欲离开。章红琴见状予以挽留,章红梅遂用手推了章红琴肩部一下,没想到导致章红琴站立不稳,左腹部撞到厨房的木质桌子拐角处,造成章红琴外伤性脾脏破裂。章红琴后经枞阳县人民医院治疗,行脾脏摘除手术。经枞阳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章红琴人体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章红梅赔偿了被害人章红琴的医疗费共计15566.18元,章红琴就其他经济损失放弃要求章红梅赔偿,并出具谅解书对章红梅予以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章红梅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章红梅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且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相对减小了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故对章红梅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据此,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