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晚,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了不文明使用灯光查纠行动,向夜间违规使用灯光行为“亮剑”。
为开展好此次行动,该大队提前组织警力和义工在城区开展了“文明使用车灯——我签名我承诺我遵守”宣传活动。宣传人员深入运输企业、机关单位、驾驶人培训学校和四牌楼路口进行宣传,发放《文明使用车灯提示卡》8000余份,有1000多名驾驶人和市民签名承诺。
晚19时许,该大队组织40余名警力在城区四牌楼路口对违规使用灯光行为进行现场查纠。为确保执法的公正性交警部门使用执法仪、摄像机、照相机进行了现场摄像。执勤民警秉公执法,依法对21名违规使用灯光的驾驶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并给予罚款100元和交通违法记1分的处罚。 (李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