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市民晋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今年初,我在安庆市区购买了一套房屋,并交给房主10000元定金。现在房主竟出尔反而,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遇到这种情况,我该咋办?
晋先生告诉记者,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其缴纳了10000元定金。按照约定,他应于今年4月交清全部购房款。“由于市面上房屋价格上涨,我购买的这套房屋价格已上涨七、八万元。因此,房主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而我又不愿意解除合同。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样维权,希望《安庆晚报》帮忙咨询。”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张金金律师。张律师说,如果该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无法履行的事由,晋先生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履行合同。另外,晋先生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责任和定金只能选择一项。“如果该房屋已经出售他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晋先生只能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定金,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