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交接仪式举行,标志着合肥市不动产统一发证将要实施。预计在6月前,将完成市本级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在10月底前,将完成各县市的不动产权证书颁发。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不动产物权的确认和保护制度,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明确要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而市场交易越来越频繁,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也是公平保护公民财产权的要求。合 肥市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动产统一发证实施后,意味着以前的土地证和房产证“合二为一”,变成不动产权证书。“这样老百姓在一个部门一个窗口办理就行,也不用来回跑了。”
记者了解到,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已经发放的土地证、房产证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将继续有效,合肥将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今后通过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逐步替换,不会要求权利人更换证书,也不会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