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市民何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我所居住的小区墙面上,最近出现大量广告。在业主公有建筑墙面上张贴广告,业主能否参与(广告收入)分配?
何先生告诉安庆晚报记者,前几天,他下班回家时,发现小区物业办公楼、公示栏上均张贴着广告。“我从熟人处了解到,这些广告的投放,商家都支付了一定的广告费用。请《安庆晚报》帮忙咨询,像这种情况,业主能否参与(广告收入)分配?”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张金金律师。张律师说,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书面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30%用于补贴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70%纳入专项维修资金,也可按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建议通过业主委员会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