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呼吁多年的驾照“自学直考”将成为现实——有条件的地方将可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专家认为,开展驾照自学直考赋予公民更多选择权,符合政府简政放权的大方向,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体现了斩断利益链条的改革勇气,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有几道“关”要过。
一、安全关--马路杀手“是否会增多”
此前,安徽、广东等地已开展自学直考试点。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应朝阳介绍,这些试点的模型是参考国外设计的,一开始很多人担心教学效果,但实践证明,在交通违法率和事故率方面,通过自学直考与驾校培训出来的驾驶人基本持平。“这说明制度是可行的,百姓接受程度也比较高。”应朝阳说。
为保证安全,意见明确“三个限定”:限定训练车辆,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限定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限定训练路线和时段,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
公安部交管局局长刘钊表示:“对于试点地方的选择,要经过严格、综合的评估考察,目前正在进行中。试点地方确定后,我们将部署试点,并向社会公布。”
二、法律关--上路学车是否“无证驾驶”
针对自学直考,许多人产生法律方面的疑问。其中之一,就是上路学车是否会被认定“无证驾驶”?根据意见规定,上路练车要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粘贴放置学车专用标识。
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余凌云表示,上路自学的车、路、人都有严格限定。只要驾驶合规教练车,在公安部门划定的自学道路,且在有教练资格人的陪同下开车,就不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
自学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如何责任认定?意见明确,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亲朋好友之间“教与学”,法律关系如何认定?余凌云说,一旦答应教别人开车,就形成了口头约定。口头约定也是合同约定,因此最好在承诺前,就学车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明确细化,避免纠纷。此外,意见将自学直考明确为非经营性活动,也是为了防止产生新的非法培训市场。
三、供需关--更多考试需求能否得到满足
刘钊介绍,考试积压问题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特别是大中城市比较突出,原因主要是警力不足、场地少、考试资源缺口大。
近年来,我国考驾需求非常旺盛,每年增长15%以上。有人担忧,在自学直考进一步放开后,迅速增长的考驾需求能否得到满足?
刘钊表示,意见提出了“三个增加”的解决办法:一是增加考试场地。二是增加考试人员。三是增加考试网点,推行省内异地考试,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方便群众就近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