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网络问政网友sqx85104:对于企业私自修改《员工手册》(员工手册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并要求员工“奉献”加班时间避免超过每月36小时违反劳动法,这种行为能否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何办理?能否要求企业进行诸如书面道歉之类的精神赔偿?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你所反映的问题可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由仲裁部门依法作出相应裁决。具体流程如下:
(一)劳动仲裁在立案时会审查仲裁申请书的请求事项,是否属于受案范围。
(二)劳动者申请仲裁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2份及以上。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被申请人企业注册登记信息一份。
(4)附证据清单以及证据,证据中一般应包括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如:劳动合同书、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报名表)、押金收据、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暂住证、考勤记录、奖惩通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证明)等。当事人应提供证据正本一套,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三)精神损害赔偿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其可以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